论古代的禁忌制度

在阅读历史文献时,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现象。作者在文章中提及朝代的皇帝、长辈、尊称时,往往避免使用该词,而用换字、空格、漏笔等方法代替。这种现象是禁忌,表示作者害怕、不能或不愿意直呼其名。

禁忌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公共禁忌,即国家为强制其臣民而制定的禁忌,如避讳皇帝和孔子的名字;二是私讳,是文人对长辈名字的忌讳。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朝,到了秦朝,随着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避讳法初步确立。秦始皇以治天下闻名,于是下令全国改月为月末;秦始皇父名楚,字楚,改称荆。根据汉朝的法律,臣民亵渎皇帝的名字是犯罪的。到了金代,避讳制度越来越严格,在很多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赐官重名而改之”、“山河与庙堂之间的避讳要改”等等。甚至女王的名字都是禁忌。郑皇后的名字叫阿春。当时所有带春字的地名都换成了阳字,如富春改富阳,宜春改益阳。金代的人也特别注重家庭禁忌。如果别人的发言中涉及到自己父亲和爷爷的名字,那就要赶紧哭出来,以示对父亲和爷爷的孝心。《世说新语》中记载,东晋桓温的儿子桓玄有一天设宴招待客人。一位客人觉得酒太凉了,让服务员“热一下”。桓玄一听到“暖”字,立刻泪流满面,哭到不能出声。因为在言语上很容易侵犯到别人的家庭秘密,所以很多人为了避免无意中冒犯到别人,都非常重视家谱的学习。

南北朝时,士大夫以善于避私为荣。南朝刘宋太保王弘精通族谱,能“日待上千客而不犯一人之讳”,在当时实际上被誉为美谈。到了唐代,避讳成为政府颁布的法律,很多人因为不小心避讳而丢掉了自己的岗位和事业。著名诗人李贺,其父名叫金素,因“金”与“金”同音,被认为不能入进士。虽然韩愈帮他写了《避讳辩》为其辩护,但李贺最终还是没能考中进士。禁忌(表示深仇大恨的禁忌)最早兴起于唐代。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恨安禄山之名,改安化县为顺化县,广东宝安县也改为东关县。宋朝是最忌讳的朝代,庙堂禁忌达到50字。在科举考试中,儿子“提了一张试卷,涉及嫌疑不大,但不敢用。如果他犯了一个错误,他经常在黑暗中跌倒”并失去赢得名单的机会。在宋孝宗,有278个词是应该避免的,文人在他们的词和句子中如履薄冰。至于那些因为忌讳而不敢做某件事而为官的,就更是屡见不鲜了。到了宋朝,司马光被发配到辽国,但因为辽国主姓叶鲁德光,司马光不得不辞退这个同名的差使。元朝因为是少数民族政权,所以几乎没有避讳制度,大臣们都敢直呼皇帝的名字。清朝的统治者嫉妒中原人把他们当外国人。除了皇帝的名字之外,胡、夷、陆、狄都是禁忌。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之子王希厚在《子官》中违反康乾皇帝的禁忌,满门抄斩,令天下士子胆战心惊。禁忌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三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彻底废除。

禁忌给人们阅读理解文献、辨别真伪带来很多麻烦,甚至产生很多错误。但如果能掌握它,就可以用来检验古籍、文物的年代,鉴定其真伪,因为造假者往往不太注意避讳,上一代避开了后代的避讳,或者说应该避开的避讳可以作为判定其赝品的依据。

参考资料:

茶添香/七个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