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长沙之辱”(一)

1.赴任江西遭遇家庭变故

1852年,深夜两点钟,曾国藩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

月光下站着一个年轻人,自报是从湘乡白玉堂来的,也就是曾国藩的老家。曾国藩意识到自己家里出大事了,果然,那人告诉他,曾国藩的母亲,江太夫人去世了。

曾国藩如五雷轰顶,一阵眩晕,泪如雨下。“一出家辄十四年,吾母音容不可再见,痛极痛极!”

母亲是曾家的大功臣,江氏嫁到曾家之时,上有公公婆婆,太公公太婆婆,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小叔子,公公性格暴烈,动不动就开口骂人,很难伺候,丈夫又性格懦弱。又长年以读书为业。所以,家里内政大小事全靠江氏一人操持。她又为曾家生养五个男孩,四个女孩,一生劳苦,可以想见。

传统时代,官员父母去世,必须回家守孝。因此,曾国藩的主考是做不成了。他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天亮之前,曾国藩已经把整个事情计划了一遍。

首先,他写信给北京的家人,安排他们如何返回湖南的事宜。接着,他开始计划自己如何回湖南,本计划走最快捷的路径,沿着长江坐船到达武昌,再由武昌转赴湖南。

但是他还是改变了计划,决定绕道江西,再由江西回转湖北。因为这样可以打一次“秋风”,他既然已到江西,表明他是在江西主考任内中途守制,可以名正言顺收取奠金和程仪等项。

办理丧事和京师家属回湖南,需要大量的资金,曾国藩别无他法。

在江西耽搁了两日,收到江西省城奠金千两。这些钱救了他的急,他赶赴母亲棺前,伏地痛哭。

2.出山

料理完母亲的丧事,曾国藩自己动手,打扫了一间干净的书房,准备静下心来读书。

在京为官十三年,他已经太累。即使没有母亲去世这件事,他也不想继续在京为官了。在当时的官场大背景下,自己是做不成什么事情的。他一生对学术很感兴趣,现在终于有了大把的时间。

就在曾国藩准备息影山林的时候,朝廷又来了旨意。

1850年,太平天国在金田起义,这一支一开始不为人注意的队伍竟然表现出惊人的战斗力,不久就建号称王。从广西打到湖南,又打到湖北,竟然攻克了武昌。

咸丰皇帝吃睡不安,除了命各地官员拼死抵抗,还昭命曾国藩这样的在籍官员,行办“团练”,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毫无心里准备,他本能的反应是拒绝。

他当然很关心各地的军事战况,他的好友,湖北巡捕常大淳吊死城门,家人被杀或被被掠,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按道理,曾国藩是该出山的。

但是曾国藩有他自己的考虑。

第一,中国历来讲究“以孝治天下”,母亲刚刚过世,为母守孝天经地义。

第二,曾国藩是一个文官,由文转武,谈何容易?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他对咸丰皇帝已经失去了信心,觉得咸丰不会大有作为。

所以,他接到旨意的当天就起草了奏折,准备辞去这个差事。

就在曾国藩写好了奏折还没有送出去的时候,他的好友郭嵩焘来家里吊孝,他们相识多年,他力劝曾国藩出1山。

他说:以前你总抱怨承平时代,朝廷按部就班,死气沉沉。现在天下大乱,岂不是你建功立业,施展才华的大好时机吗?

曾国藩恍然惊醒,他从做官的第一天起,就立下了拯救天下之志,现在是最后的机会,所以,他觉得出山。

3.长沙成为“众矢之的

曾国藩不出山则已,出山就想大干一场。一到长沙,就设置了“协办团练大臣公馆”,以个人名义向全省发布公文,管理全省的治安工作。

这时的太平军已经挥师湖北,湖南虽暂获喘息,但是地痞流氓趁机兴风作浪,稳定治安成了当务之急。

一到长沙,曾国藩就展现出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他将全省各地民间团练武装召集到一起,加以训练,然后四处搜剿土匪。七月,团练毙伏二百人,声名大振。

接下来,曾国藩又开始除暴安良,打击黑恶势力。

他在馆内设置审案局,“拿获匪徒,立刻严讯”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

曾国藩还规定,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来。一不需要参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以举报者口辞为信,稍加询问,立即砍头。

曾国藩从此成了“曾剃头”,他的铁腕和残忍令人吃惊。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都视他为仇敌。

曾国藩认为,他现在杀的这些人,是以前该杀的。各地地方官不负责任,拖延放任不及时处理,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才酿成今日之祸。

另一方面,曾国藩认为,治乱世要用重典。要树立威信,就得实行恐怖统治。如果能天下太平,不怕大家骂残忍残酷,也不怕遭报应。

恐怖政策确实收到了一时的效果,各地土匪不敢轻举妄动,社会秩序迅速稳定下来。

但是,关于曾国藩的非议也渐渐浮起。他勇于任事,湖南全省的地方官却都厌恶他,认为过于残酷。大家给他起名“曾剃头”“曾屠户”,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都视他为仇敌。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曾国藩动了别人的奶酪。

权力是封建官员们的生命,是他们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得到他人尊敬、巴结、攀附的唯一资本。所以,官员们视自己的势力范围如同狗看着食盆里的骨头,决不允许他人触碰。

曾国藩对那些贪婪的地方官本来就不信任,所以常常越过他们,直接下达命令。他报案不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总是径自决定,从速处理,以免有人来说情纠缠。

这就惹恼了通省文管,他把所有的权利归自己所有,别人哪里还有活路?

再者,曾国藩视湖南通省官员如无物,大伤文官们的面子,他半年里办的事,超过了湖南几十年的工作成绩,这让别人的面子往哪里摆?

咸丰皇帝任命了“帮办团练大臣”并不是曾国藩一个,绝大多数团练大臣们都很明智,他们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员欢迎,就像大多数绅士那样,给团练捐一些钱了事。

还有这人,真的办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过是保护自己的家园不受土匪抢劫,一旦遇上太平军,他们立刻就逃散了。

还有一部分人,把这个差事当作中饱私囊的好机会,他们扯着皇帝的幌子,以筹款练兵为由,大肆敲诈地方富户。

只有曾国藩一人,一不要钱,而不要籍,一心为国家分忧。这就触犯了官场的潜规则。

在曾国藩看来,官场风气已经败坏至极,他希望自己至刚至猛的办事风格,能给腐败的官场一个震动。皇帝对他的做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曾国藩信心满满。

可是,他却差一点被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