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委都分哪几个处室啊?

截至2020年3月,长春市建委内设处室有30处,分别是: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综合调研处、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城市建设处、工程技术处(总工程师办公室)、造价管理处(总经济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筑管理处(档案管理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勘察设计处;

招标投标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城市排水管理处、供水管理处(长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处、供热管理处、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处、村镇建设处、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市轨道交通办公室、信访处、机关党委;

震害防御处、建设工程消防处、长春市公用事业信息中心、长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扩展资料

长春市建委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全市有关城乡建设事业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 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劳务、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组织编制建筑经济定额工作。

三、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和政府投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房屋与市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负责地下管线敷设的综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