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举办的啤酒屋和啤酒的生产销售是否征收消费税?

征收消费税。

1.根据我国消费税规定,啤酒属于应税消费品,在生产过程中缴纳消费税。因此,如果啤酒屋采取“前店后坊”的方式销售自己的生啤酒,则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即每吨啤酒按实际销售量(相当于每吨啤酒988升)缴纳220元中的消费税。

第二,卖啤酒屋的生啤酒,除了店家吃的,还有一些外卖。这种行为应该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但考虑到外卖啤酒在本市啤酒屋中所占比例极小且难以分割,暂不征收增值税,其营业收入全部按“服务业-餐饮业”征收5%营业税。

三、本市餐饮业凡有自产自销啤酒行为的,应按照上述规定,分别征收消费税和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