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油加工厂的营业执照怎么样?

1,公司名称。申请人持公司备选名称和名称核准材料到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工业和商业交货。主要是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工商登记所需的一系列材料,由工商所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获得《企业核准登记通知书》。

3.申请执照。部分申请人按照约定时间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项目有哪些?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3.营业执照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经过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对外贸易、饮食、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中的下列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工商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一)国有工商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的合作营和其他工商企业;

(3)合资或联营工商企业;

(四)铁路、民航、邮电部门和其他公用事业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