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九十是谁发明的?

用大写数字计数,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武则天发明的,后来由朱元璋改进。

侯嘉亮先生在《嚼字》2004年第12期发表的《大写数字的由来》一文是这样说的:“为了打击腐败,朱元璋还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惩治经济犯罪,在财务管理上采取了技术防范措施,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把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成大写,用‘一、二、三、四、五、陆、七、八、九、十、千’。“也就是说,用大写数字计数起源于明朝皇帝朱元璋。

扩展数据中的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法。用与数字发音相同的汉字来代替数字,以防止数字被篡改。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个重大腐败案件“郭桓案”而颁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量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十万”改为“一、二、三、四、五、七、九”。后来“莫”、“钱”改写为“白、钱”,一直沿用至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