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阻止外国地名的泛滥?

据悉,虽然近年来我国多次提出清理规范外国地名,但受经济利益驱动和迎合崇洋媚外心态,外国地名仍广泛存在。在全国范围内,曼哈顿、巴黎、塞纳河、威尼斯、地中海、加州成为高频外国地名。在网络地图平台上搜索,带有“曼哈顿”字样的地名、道路、机构名称有一千多个,带有“巴黎”字样的更多。

对于外国地名泛滥的现象,网上有很多段子。比如有个笑话说,你可以早上在威尼斯起床,中午去维也纳出差,晚上在曼哈顿吃饭购物,不出市区就可以“环游世界”。或者在纽约路上打车到“卡地亚”小区,在“地中海公园”里漫步。很多城市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欧洲一日游”。但是这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外国地名的泛滥,简直让人们分不清自己的家乡在哪里。

并不是说外来地名永远不能用,而是因为地名饱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承载着居民对当地文化的认同感,外来地名的泛滥严重削弱了这种认同感和文化传承。

早在1986年,我国就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并在199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我国地名不得以外国人或者地名命名”。近年来,各地逐步建立了地名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即便如此,外国地名的命名和使用依然活跃,凸显出管理缺乏约束力和有效性。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许多清理外国地名的活动,但事后的整改仅在整理地名方面就意味着巨大的工作量。比如2065438年7月至2005年7月,沈阳开始进行第二次地名调查,试图修改“大、洋、奇、重”等外国地名和外国建筑名,但遇到了很大的问题。首先,要对现有小区的名称进行更改,征求居民的意见。如果小区更名,公交站名也会随之变更,而且更名还涉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变更,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给各方带来极大不便。

目前,虽然地方法规也在不断完善,比如《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更改地名最高罚款654.38+0万元。但是,国家层面的地名管理法规制度还停留在上个世纪,显然不适应当前的需要,急需调整完善,推动高水平立法。值得思考的是,是否应该第一关就关,相关地名管理部门应该硬起心肠,把那些“洋地名”挡在门外。因为在命名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而不是在房子建好、小区住满人之后,会省力省心,效果会好很多。

因此,应继续推进法律法规层面和部门联动的探索,促进民政与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明确滥用外国地名的法律责任、执法主体和执法保障措施,更重要的是建立早期干预机制和严格的核查制度,从程序上防止外国地名泛滥,从源头上扼杀外国地名的这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