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是什么?
(耿美珠)
中国在国有林区建立了以木材为主要产品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综合林业企业。东北、内蒙古、西南、西北等国有林区,大部分是天然林,是我国主要的木材供应基地。为了开发建设上述林区,国家先后建立了以森林培育、木材采运、木材加工利用为主要生产内容,以木材为主要产品和经济核算体系的国有林业局。国家林业局1952的前身叫林业分局(简称分局);一五期间(1953 ~ 1957)改为森工总局(以下简称森工总局),全国共有46个森工总局。森工总局有伐木场、林铁部、汽车运输部、木材场等生产单位,从事单木(各种规格的原木)生产。当时的森工总局只关心伐木,不管造林。第二个五年计划后,森工总局改为林业局(到1962年,国家林业局发展到62个,到1982年底,达到134个),实行以森林经营为基础,营造经营并举,营造多于采伐,采育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
生产内容
林业局的任务是: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综合管理辖区内的森林、经济植物和动物资源;为社会提供各种类型的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林业局已从单一的木材生产企业发展成为集营林、木材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综合利用、多种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国有企业。其生产内容包括:①森林培育:包括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建立母树林和种子园,收集良种:培育壮苗;重新造林;幼林抚育;森林抚育;森林保护等等。②木材采运:包括伐木、修枝、集材、制材、装载、木材运输、产品验收等生产活动。其主要产品是各种规格的原木、小规格木材和薪材。(3)木材加工:包括木材制造、胶合板、刨花板、家具等生产活动。其主要产品是各种规格的板材、胶合板、刨花板和家具。(4)林产品化学加工:将森林的主副产品(包括非木材产品)用化学加工方法制成各种林产品。包括生产树木提取物(如松香、栲胶、芳香油等。)、木材水解(酒精等。)、木材热解(活性炭等。),以及紫胶和桐油的生产。⑤多元化:主要林产品(木、竹、特种林产品)以外的林副产品的生产和利用。如树皮、树液、树叶、花、果实,以及灌木、草本植物、苔藓和真菌等可利用资源的收集、储存、加工和利用,以及野生动物的饲养。⑥农牧业生产: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利用林区土地资源进行种植业和饲养业生产。如粮食作物、油料作物、蔬菜等的生产。以及饲养各种家禽和家畜,如猪、牛、羊、鱼和鸡。⑦基建和机械维修:林业局有几个专业队,负责基建工程的施工和机械设备的修理。
类型和规模
业务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种。1985全国有45个大型林业局,每个大型林业局每年造林2000多公顷,年产木材30多万立方米,从业人员1万多人。有69个中型林业局,每个林业局每年造林667 ~ 2000公顷,生产木材15 ~ 30万立方米,从业人员5000 ~ 10万人。有17个小型林业局,每个林业局每年造林不到667公顷,生产木材不到65438+50万立方米,雇用的人员不到5000人。国有林业局地处偏远山区,创办企业的过程也是全面开发建设林区的过程。林区的财贸、政法、文教、卫生、职工子女学习就业等社会工作都是林业企业安排的,有的林业局也是政企单位。
组织
国家林业局管辖的国有林对维持大规模的自然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林产品主要面向全国,尤其是木材,还是短缺商品,必须由国家统一分配。林业局对企业、车间(林场、汽车队、木材场等)实行三级经济核算和三级管理。)和小节。主任、副主任为企业行政人员,下设营林、生产、计划、劳动工资、调度、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作为主任的参谋和助手,协助日常生产行政工作。林业局下设林场、运输处(车队或森林铁路处)、贮木场、管理处(带苗圃)、木材加工厂、林化厂或车间、机修厂、农场、农场。各单位有协助车间主任(场、厂长)的职能机构,林场、厂下的段、队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