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党组织在构建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各类社区组织和工作的领导核心。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快我市文明和谐社区建设进程,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构建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

1.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实际,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实行街道党委、社区党支部、社区党支部、楼党组的基本组织架构。加快在社区各类文体协会、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在居民区建立地域、兴趣、行业等功能性党小组。积极推动商业楼宇、商业网点、专业市场和“两型”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党组织和工作“双覆盖”。

2.完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和改进居委会建设,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成员。完善其他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区设立民主评议会,在住宅区设立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规模,设立若干管理小组,由党小组长、楼栋主任、卫生委员会、治安委员会、文体委员会、物业经理等组成。社区管委会主任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综治维稳等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管理规范、服务半径较大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大型社区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可以通过民主程序担任居委会副主任。推行党建、民政、综治网格化统筹管理,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

3.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培育、发展和壮大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社会慈善组织、科普组织、群众文化体育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为其开展服务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到2015年,全市社区社会组织达到800个。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实行登记备案制。对不具备报名条件的,由社区党组织备案。符合登记条件后,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4.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社区志愿者规范化建设,落实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每个社区要设立志愿服务站,按照总人口5-10%的比例招募志愿者。每个居住区至少要成立1志愿服务队。社区干部和居住在社区的党员应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力争到2015年,社区志愿者登记率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切实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二,理顺社区党组织与相关组织的工作关系

5、加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领导、指导和督促居委会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民主自治实践活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社区党建与和谐社区建设紧密结合,确保党的工作落到实处。

6.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围绕服务居民开展活动,为其提供组织运行、活动场地、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帮助。对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发挥突出作用、深受居民欢迎的社会组织,要积极争取政府“以奖代补”政策给予奖励或协调社会各界赞助支持。引导各类社区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既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又要大力支持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使其成为推动社区工作的重要力量。

7、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督。赋予社区党组织对辖区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权,对辖区物业公司实行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全面实施小区物业准入制度,凡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必须经社区党组织批准,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党组织也可成立物业公司直接参与物业管理。每年年底,社区党组织要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价。群众满意率低于50%的,应当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8.协调* * * *驻地单位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党建工作,研究探索社区“大党委制”,选派驻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深入实施“八连八* * *”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加强社区党组织与本地区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驻本地区单位要向社区开放服务、公益和社会事业,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进一步强化* * *驻地单位在* * *建设中的责任。每年年初,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驻村单位与所在社区签订* * *建设协议,做出* * *建设承诺,引导和督促驻村单位党员和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建立驻地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制度,推进* * * *资源共享和* * * *建设。

第三,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9.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完善以市、县(市、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站(“一站式”服务大厅)为主体,各类社区志愿服务队、“爱心超市”、平价超市为补充的社区服务网络,努力为社区不同需求的居民提供社会化服务。要将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水、供电、排水、用电、物业管理等功能整合到社区综合服务站,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在区内开展服务。社区党组织要引导和组织居委会和各类社区组织,广泛提供社区物业、就业、医疗、文化体育、治安等社区公共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满足社区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10,激活社区服务载体。建设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平台,通过“民情直通车”和互联网社区博客等方式,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每个在职党员都要及时到社区报到,编入居民区党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任何有能力的在职党员都应该参加社区志愿服务队。每年“七一”期间,社区党组织要集中评选和表彰优秀在职党员。深入开展“三必访五必访”活动,组织社区两委成员每人联系3-5户,让居民有突发事件、有不满情绪、有家庭纠纷,都会走访困难家庭、住院病人、下岗失业人员、劳教人员、孤寡老人。

11.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深入推进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社区党组织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有先进的电教远程教育设备、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完整的档案。“十二五”期间,全市符合“六有”标准的社区党组织数量要达到100%,标准社区(服务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精品社区(服务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示范社区(服务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数量分别达到社区总数的30%、30%、40%。加大社区活动场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2公里半径内至少有一个供居民休闲娱乐的户外休闲活动广场,1公里半径内至少有一条健身路径,全面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2,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创新社区文化理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文化活动方案。搭建社区文化平台,满足社区居民阅读报纸、修身养性等文化服务需求,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晚会、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每个社区党组织至少要打造1个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社区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组织居民联欢会、秧歌比赛、书画展、节庆、民俗、文化娱乐、“邻里节”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社区文化氛围。

四、加强社区干部的专业化建设。

13,拓展社区干部来源渠道。选派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综合服务站站长“一肩挑”。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到社区担任党委书记或居委会主任,选派退休科级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同时,要注意从公益性岗位人员、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者等优秀社会人才中公开选拔社区干部,并将工资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市、区)每年要拿出一定的行政编制解决社区干部的身份问题,逐步实现社区干部的职业化。支持群众组织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通过民主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成员和居委会副主任。整合劳动、民政、计划生育、综治等公益性岗位,由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基层党政部门要选派优秀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充实社区组织的工作力量。注重发展党员居民,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个社区每年至少要发展1-2名居民党员,重点培养他们成为社区后备干部。

14.加强社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社区干部能力建设。依托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及时对新当选或新任职的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对社区干部进行轮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小时。积极组织社区党委书记赴省内外高校进行社会工作和社区建设专题培训。组织社区干部特别是优秀后备干部,有计划地开展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教育。到2015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至少有3名社区干部获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鼓励社区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对聘任制社区干部,根据相应资历分别增加5%、10%、15%的工资福利待遇,从政府拨付的社区工作经费中列支;财政支出的事业编制干部按照相应的任职资格兑现职称工资。

15,关注社区干部成长进步。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在街道指定为科级干部或副党政正职,特殊情况下可享受科级干部待遇。坚持把优秀居委会工作人员、社会组织成员、社区志愿者、物业公司员工培养发展成为党员、党员发展成为社区干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干部参加各级党代会、人大代表选举,推荐为CPPCC委员、劳动模范。加大从各类社团组织优秀成员中选拔后备干部的力度,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时宣传、表彰和奖励做出突出成绩、居民满意的社区干部。

16,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现在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不是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编制,要逐步解决。建立社区干部工资和生活补贴标准增长机制。到2015,社区干部工资津贴标准要达到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任社区干部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街道(办事处)应每年对社区干部进行一次体检,对生活困难或家庭负担重的干部给予及时帮助。

五、加强社区党建和工作机制建设

17,强化社区党建领导机制。要把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社区党建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推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县(市、区)部门帮扶社区制度,将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各类社区组织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用好成果。

18.建立社区矛盾调解机制。社区党组织要牵头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矛盾调解工作站,依托网上的民情网络和党员中的民情信息员队伍,掌握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懂政治、懂法律、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从“五老”中选拔专兼职调解员,在党员和退休法官、检察官、干警中工作,加强社区矛盾调解工作。要对社区党员干部进行化解医患、劳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矛盾的专业培训,提高社区党组织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19.完善社区党组织监督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有序组织居民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会,特别是通过民情在线、民情直通车、党代表工作室等方式,反馈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每年年底组织群众对市直单位、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评议。城市拆迁、道路改造等事项必须征得社区党组织同意。区内单位选拔先进,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拔使用需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

20、完善社区党建和工作投入机制。要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稳定增长、强有力的投入机制。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拨付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取暖费、水电费、基础设施维护费由县(市、区)财政另行报销。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按照《黑龙江省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办法》(黑组通字[2012]49号)执行。县(市、区)委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工作,优先为社区办公楼和公共服务场所安装水、电、热、通讯网络等设施,落实居民生活收费标准。社区资金落实情况要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重点考核和监督。社区资金应当在银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定期由社区公众使用。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调的事项,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将相关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团组织的,应实行权随责走和费随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