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t《故都之秋》这篇文章是《秋之颂》还是《悲秋》?
郁达夫的《故都之秋》,用柔情描绘了一幅美丽、典雅、古朴、独特的北国秋色图。所有的风景词都是情话。郁达夫笔下故都秋色、秋声、秋韵的独特性,都是作者丰富细腻的带有个人特色的情感世界的反映。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独特的故都情结开篇,作者讲述自己“千里迢迢”来到北平,只是“想品尝一下故都的秋味”。通过“品”而不是品,可以看出作者对故都的秋感情有独钟。为了表达这种深深的向往、依恋和赞美,作者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首先是对比。“北国的秋天已经过去将近十年了。每到南方的秋天,我总会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鸣,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这是一种想先抑后扬的陪衬法,像宣传一件事,实际上宣传了另一件事。作者通过一系列秋色、秋声、秋景、秋物的并置,从宏观角度展现了故都美丽醉人的秋色。文章的开头和结尾都将北方的秋天与江南的秋天进行了对比,并使用了独特的句式来加强对比效果。比如结尾的对比:(南方的秋天)“和北方的秋来比起来,就好比黄酒和干米饭,稀饭和馒头,鲈鱼和大螃蟹,黄狗和骆驼。”作者运用排比和比喻的手法,选取了四组在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差异的事物,让读者领略到故都秋天醉人的特质,与作者强烈的爱产生共鸣。郁达夫在短短的49年生命中,从未在北平长期居住过,但他对北平一直有着深深的眷恋。在《北平四季》中,他写道:“五六百年文化富庶的北平,一年四季都有坏月。我在远方缅怀,也深深祝愿她平安进步,它将是我们炎黄子孙永保的故都!”由此可见,作者对故都秋的热情,不仅仅是单纯的爱情情结,而是与他对炎黄子孙的爱联系在一起的。二、独特的平民意识郁达夫写“穿厚绿布夹克衫的城市闲人”,写他们在雨停时以“慢悠悠的口吻”谈论秋雨和秋天。此时作者的笔调是愉快轻松的,情绪是亲切的,欣赏的(这个“读错了韵,恰到好处”),说明作者想成为像“都市闲人”郁达夫那样无忧无虑的人,把笔法定位于下层社会,定位于他们的平凡生活。于是,北平每一栋低矮的房子里里外外,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屋后,“家家户户都像”的“秋蝉”养在家里,厕所边上的枣树,都成了作者精心描绘的对象。这种与普通人生活相联系的审美视野是作者平民意识的艺术体现。三、独特的“悲凉”情绪在文章中,故都之秋的“悲凉”特征是丰富的,隐含在作者心灵的投射中。作者写牵牛花,“以为蓝色或白色更好”,既是在表达自己对色彩的爱好,也是物化了一种冷漠冰冷的心境;看到扫街后“落在尘土上的一条条扫帚印”,作者会“感到轻松,下意识地,有点孤独”。这些触景生情、联想独特的文字,表现出一种孤独而忧虑的心情。这里的风景完全是感性的。郁达夫生活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中国,饱受人生悲苦。所以此时的“悲”,是故都赏秋心态与作者浓郁的人生感悟的交融。我们不妨说,文章中透露出的“悲伤”——焦虑、孤独、寂寞的心情——是特定的时代和社会情境在一个知识分子心灵上投下的阴影,这种阴影难免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到苦涩。第四,独特的人文素养文章后半部分,插入了古今中外写秋诗的解释和作者的论述。郁达夫是一位深受中国文化浸润的学者。他将自己对故都秋的独特理解与中外名人的诗词交流,挥洒自如,表现出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对秋文化的珍视情怀。郁达夫之所以选择《故都之秋》这个书名而不是《北平之秋》,是因为故都比北平更优雅、更富有诗意,与秋天的结合更能暗示一种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融合的境界。可以说,题目中惜秋文化的人文气息散见于全文,值得我们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