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一)

天命难测,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然而鲁宾逊的人生是这样的吗?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勇敢.坚毅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顾名思义,他便是这部书的主人公——鲁宾逊。

故事就从这说起:鲁宾逊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不过的。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鲁宾逊在坦然面对着一切的同时,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他热爱身边的一切,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有了心灵的慰藉。在变幻莫测.巧夺天工的大自然面前,有人退缩了,但鲁宾逊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业绩。结局,注定他被发现。

蓦然回首,目光回转,我也好比是一艘航船,可谓初出茅庐吧。谁知起航不久就抛锚了,那些天,我心情沮丧,整日愁眉苦脸的。和鲁宾逊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希望之火不熄灭,就能达到胜利得彼岸。

《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二)

书是人生命的源。每读一本书就会有许多的感想,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的感想,最进我读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鲁宾逊的人;在一次到了一个荒岛;在那儿只有他一个人,他害怕及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粮食和水;这样的话是很难在岛上生存的,在岛上,前几天,在他的包中还有些粮食可以给他能量,给他补充体力,但是粮食是有限的,就这样,她又饿了几天,终于他受不了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种粮食的方法,便开始了种粮食,而且每次都是大丰收。就这样,他在这岛上住了几十年。某年的某一天,他看见了海上有只船,并设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力,那只船上的人是个商人,正前往鲁滨逊的家乡。鲁滨逊就让这位商人带他回到他几十年没回来的家乡。当他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家乡人的时候,大家都惊呆了。大家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奇迹般的活着,简直不可思议!

看了这个故事,它触动了我的神经。怎么可能,一个人在岛上自己活了几十年,真让人匪夷所思。这也足以证明了鲁宾逊对生命的执着,若他没有这种执着,说不定被上这个岛的时候就已经死了。第二,他还有很强的独立性。现在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娇气惯了。依赖性很强,缺少的就是这种独立性。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独立性吗?特别是城市的孩子,有的甚至不知道米是从哪来的。只知道用钱买就有了,但设想如果你和鲁滨逊一样被冲到了一个小岛上,那你不就必死无疑了吗?所以独立性很重要。

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也让我学到了鲁滨逊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