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在nba的外号是什么?

NBA中的昵称

吴@ 2006-05-30 13:06:46

说说NBA里的外号。

NBA的东西决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激起了写点什么的想法。今天,我想到一个话题:绰号。

NBA球员的绰号在美国和我们国家是不同的。换句话说,我们的足球评论家和球迷给他们起的绰号有很多,但他们没有那么多。我想说说他们自己的外号,但是我是02年回来的,所以大部分都是老的。

早期的绰号,如“J博士”、“冰人”,一直流传至今。魔术师有三个:魔术师约翰逊,大鸟伯德,贾巴尔贾巴尔。这三个绰号中,“魔术师”意味着约翰逊的传球令人难以捉摸;“大鸟”是因为鸟的姓在英语中是“鸟”——也就是鸟的姓是“鸟”;“贾巴尔”也谈到打球的特点:勾手球准,出手高如天。

从那以后,最流行的绰号是“飞人乔丹”和“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乔丹从罚球线起跳扣篮,获得了扣篮大赛的冠军,因此得到了“飞人”的绰号,翻译成“空中飞人”或“空中飞人”再合适不过了。后来,因为乔丹成为了冠军和篮球传奇的“继承人”,美国人从谐音“Air”中创造了“Heirness”作为乔丹的昵称。“嗣”是“继承人”的意思,“嗣”是类比“高”而构造的新词——(贵族)殿下。这个词也写成“Airness”,所以可以翻译成“飞人殿下”或者“飞人陛下”,尤其是他成为“王”(冠军)之后。

大卫·罗宾逊毕业于海军学校,因此他在英语中得到了“海军上将”的绰号。他是选秀状元,发挥出色,让马刺成为了无人敢轻视的球队。因此,他的队友埃弗里·约翰逊,一个矮个子,也得到了“小将军”的绰号——这就是“小将军”这个绰号的由来。

NBA其他很多昵称都不是很固定。罗德曼是乔丹最后三连冠的重要球员,所以,1997年,NBC用“飞行员、蝙蝠侠、罗德曼”来宣传公牛队。这是用“押韵”做文章给皮蓬起的绰号“蝙蝠侠”,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他才因为NBC的宣传获得了“蝙蝠侠”的称号,而之前并没有这个绰号。

NBA球员都是“大”,所以有外号的人都喜欢用“大”。除了上面提到的“大鸟”,还有罗德曼的绰号“大虫”,格伦·罗宾逊的绰号“大狗”,本·华莱士的绰号“大本钟”。罗德曼的外号“虫子”就是“虫子”。他用“扭转”的方法推开对手。这个昵称形象地描述了他的“蠕动”,非常形象。中文的“刃”字让人以为是“虎”,已经失去了绰号的本义。格伦·罗宾逊曾对媒体说“大狗咬人。”大学赢了之后,翻译过来就是“大狗咬人!”所以在成为选秀状元之后,被称为“大狗”。另一个绰号为“大狗”的玩家不得不自称为“最初的大狗”。“大本钟”这个绰号来自英国著名的“大本钟”:大本钟,但它来自他的名字“本·华勒斯”。一般来说,这些“大”都不是很好的想法。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NBA的昵称大多使用音韵,名字,或者打球特点。罗宾逊之后,马刺被美国媒体戏称为。一个是邓肯,他被球评家称为“基本面先生”,指的是他扎实的基本功。吉诺比利有几个外号,其中我知道的有“不可能先生”(来自《碟中谍》的不可能)和“不可思议先生”(不可思议),但都是球评人想出来的,不太受欢迎。这些外号属于玩的特点。奥尼尔最著名的绰号是“大鲨鱼”,由他的名字“缩写”和“沙克”谐音而来。卡特曾经有一个绰号叫“无敌”,意思是“无敌”,这个绰号是从他巅峰时期的名字“旺斯(Vencent)”的谐音发展而来的。随着卡特的糟糕表现,这个绰号已经不流行了,但是和“大鲨鱼”一样属于“音韵学”的范畴还有一个弗朗西斯曾经有过的绰号:“特许权”,这是一个“特权”,但是用英语说清楚有点麻烦。它更多的是指一个集团或公司对一个“品牌”的所有权和特许经营权。比如“休斯顿火箭”就是“特许经营权”,因为它是由拥有这支球队的公司或个人所拥有。当时弗朗西斯在选秀中拒绝去加拿大。结果他去了休斯顿,休斯顿的人把他当成了自己球队(专营权)的头头,于是他和弗朗西斯和谐地得了这个外号。

太阳队的埃迪·豪斯有一个绰号叫“微波炉”,它也来自于这个名字。他的姓是“房子”——房子。因为他经常一进球场就手热,就能进球。球评人说他家有微波炉,他热得跟微波炉似的。所以这个外号就叫走了。不过他不是巨星,所以流传不广。大姚去的时候叫“明朝”,以他的名字起外号,但还有一个原因:休斯敦最大的华人商场叫“王朝广场”。

外号不是一辈子的,会消失的。卡特的绰号因为他的辉煌而消失,特许权的绰号因为他转会法国而消失。虽然姚明比豪斯强很多,但是如果他不能成为真正的超级巨星,他的绰号就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