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23日,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小学招生政策正式出台。记者了解到,今年公办小学招生,将继续实施“零择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符合这种“条件”的学童,将享有优先录取的权利。由于“奥运宝宝”和“金猪宝宝”集中在今年入学,部分热门学校甚至出现“一表生”爆棚的情况。为此,海曙、江北、高新区针对学区房概念出台新规,在部分热门学校,“一表生”也要排队入学,先后顺序的衡量标准主要有儿童户籍迁入时间、该套住房是否已有学生入读该校等。
报名时间各区略有差异
凡在当地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持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
今年市四区的报名时间略有差异:
海曙区:4月26日~5月6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5月11日~13日:有海曙区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各小学报名。
江东区:5月8日~10日:各小学办理江东区户籍(或拥有江东区房产)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时段。4月26日9:00~5月6日17: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登记的统一时段。
江北区:4月26日9:00~5月6日17:00:外来务工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登录宁波教科网或江北教育网)。5月8日~10日: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填写登记表)手续的统一日期。5月16日~17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高新区:4月26日~5月6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5月16日~17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审核。5月11日~12日:各小学办理高新区户籍(或拥有高新区房产)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据介绍,四区学校都将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
江东区主要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学服务区;
(2)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就读的学龄儿童: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B、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并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C、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出国留学(工作),与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
(4)学龄儿童父母在本小学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人为父亲或母亲),但因故无法迁入户籍。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海曙、江北、高新区的录取顺序与江东基本相同。
部分特殊儿童的入学规定
江东区、高新区规定,以下情况的学龄儿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1)烈军属、安置军人家庭对子女监护有困难的;(2)父母属于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3)江东区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外商随带子女;(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查部门工作,需由本区内亲属照管或寄养。
江北区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海曙区还规定,在海曙无户籍但父母有房产(房产证的户主为父亲或母亲),且实际居住的,可到房产所在的服务区小学登记,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哪些情况不视作服务区学生
江东区特别规定:以下各类有江东区户籍或房产,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父母与他人***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另有自有住宅房的;(2)因房屋拆迁而户籍留在原地未迁出,拆迁后未购置房屋或已购置期房而寄居亲属处的,以及安置房尚未交付的;(3)户籍在江东区内某单位集体户口的;(4)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学区)有所变化的。
江北区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海曙区在作出前三条的同时,规定“户籍和房产均在海曙区,因投亲靠友,临时等造成人户分离的”也不视作服务区学生。高新区则规定:其他各类有高新区户籍或房产,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如集体户口、房产***有、其它户籍等),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读。
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小学入学资格而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学龄儿童,以后要求转回服务区学校的,根据区域学校学额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需符合5个条件
四区均规定,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本区域入读小学需符合五大条件:
(1)持有流出地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在本区域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且延续至查验日仍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域有合法稳定职业(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与所在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
(5)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所在区计生部门出具的本区域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一表生”爆棚怎么办
针对学区房内出现的一些问题,海曙区今年的小学招生政策有部分微调,为此专门通报说明了三点意见:
一、个别学校“一表生”可能要排队。
“零择校”实施两年来,随着社会、家长对此政策的逐步消化,由于不能择校,不少家长通过买“学区房”等途径,以求孩子进入理想的学校,使生源向家长看中的学校集聚,导致个别学校出现生源爆满,甚至造成“一表生”都爆棚的现象。
对此,海曙区对服务区学生的录取政策作了以下规定: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如果该批次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二、针对部分小套型房子频繁买卖、甚至出现每年有适龄儿童要求入学的现象,规定同一套房子已有不同家庭子女在该校就读的,新的入学儿童则排在服务区第二批录取顺序,即“二表生”;
三、户籍不在海曙但在海曙购房的适龄儿童,根据其实际居住情况,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江北区针对学区房内适龄儿童的招生问题也有相应新规定。在“住、户一致”的情况下,江北区将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的列为第一顺序录取,而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的,则被列为第二顺序。
高新区也规定,在“住、户一致”情况下,当出现“一表生”爆棚情况时,按学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个别学校服务学区略有调整
根据小学服务区安排,各区的个别学校有所调整。
其中,江北区广厦小学招生范围增加宝丽茗苑、宝翠茗苑、宝丰茗苑、孙家丽苑四个小区,洪塘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增加灵峰小区和锦育小区,其他学校服务区不变。
此外,江东区仇毕小学今年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