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活着》

曾经有朋友问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我脱口而出“余华”,朋友问我看过他几部著作?是否了解他每部作品的写作背景?能不能用一句话总结一下?

我缄口无言,低下头,说实话我只看过他一本《活着》,因为看完哭得稀里哗啦,所以觉得作者很厉害,才说喜欢他。

我买这本书还是在它1993年刚刚发行,火热畅销的那一年。余华说一个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控诉或者揭露,而是要用文字向人们展示高尚,对一切事物理解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世界。

在这个心态下,他听了一首民歌《老黑奴》,老黑奴一生苦难,家人都离他而去,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黑奴的故事打动了余华,因此诞生了《活着》。

余华用这本书告诉我们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初读余华的经典之作《活着》可以说这是我一气呵成读得最痛快最爽的一本书。因此余华的名字我记住了,还记住了他的作品翻译成40多种语言出版,在意大利和法国得到勋章和文学奖。

《活着》讲的是富贵的故事。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他的形象没有这次复读清晰。

在家道中落未落的时候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浪子。在被他赌钱败光之后他成了一个在家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好祖父。直到家人都死了,他只剩一头牛了,他依然是一个好主人。

在外他是好战友,好村民,枕头底下,每天放着10块钱,这钱是等到他死了来给他收尸办丧事的村民辛苦费的。

就是这样人穷志不穷的富贵,没做过大事,没见过大世面,没受过高等教育,更不懂什么明哲保身,他就是问心无愧行事,却活成了平凡的英雄。

当身边争名夺利的朋友,生老病死的家人,相继离开他,别人认为他也活不了两年的时候,他让大家失望了,他无怨无艾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他跟他的老牛在他的世界里好好的活着。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活着,同情而慈悲的面对生命,面对众生。

家珍是富贵的妻子,她娘家是城里米行的大户人家。她在上学放学的路上遇上富贵,富贵一眼看上就娶回家。

家珍在富贵又赌有嫖的时候好言相劝召来一次次打骂。

在富贵一家被赶到茅草屋的时候她抱着刚出生半年的儿子回来跟他同甘***苦。

在富贵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家珍一个人安葬了去世的婆婆,带着一双儿女艰苦生活。

在她得了软骨病不能劳动挣公分的时候她焦急万分,在家干力所能及的针线活,把自己的好衣服修修改改,给孩子们一人添了一身新衣服。

在儿子有庆献血身亡后,她让富贵背着他到村西头坐坐,结果富贵背着她到村东头。家珍流着泪把富贵的整个后背都湿透了,她告诉富贵她知道了,在儿子坟头上她没有号啕大哭,只是用手摸着坟头就像摸着儿子的脸,只有无声流泪,流泪。

在间接致死自己儿子的春生,送来200元钱的时候,她厉声拒绝。在文化大革命,遭受毒打的春生来跟富贵此行的时候,家珍原谅了春生,要他好好活着。

在女儿出嫁后,家珍舒心了一年,得到自己要当外婆更是喜上眉梢。可是女儿生产大出血,命丧医院。富贵两天没回家,家珍就知道发生什么了。当富贵把女儿送到家珍身边,家珍摸着女儿的身体,眼睛瞪得大大的,已经无泪可流了。

安葬了女儿,家珍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跟富贵说,她下辈子还要嫁给他,多好的女人啊!可没过三个月家珍就死了。

凤霞是富贵的女儿,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富家小姐变成一个穷人家的孩子。

她乖巧懂事为了填饱肚子跟着奶奶挖野菜。生了一场病没钱医治变成了聋哑姑娘。

在大野地为了给家人饭碗里分一块地瓜,用锄头把抢她的男孩头上砍出血。

为了弟弟能上学,父母把她送人,她纵然一万个不愿意,也顺从的去了,后来富贵不忍心又把她留下来。

在母亲病重的时候,凤霞在家里家外的活都揽下来,心灵手巧的她终于盼来了跟二喜的好事并且怀孕。

婚后这一年是家珍幸福的一年,二喜疼她爱她。为了她睡觉不让蚊子咬,每天晚上都让她先出去乘凉,他在炕上躺着喂饱蚊子再让凤霞回来。

然而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凤霞在医院生产的时候大出血,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儿子死了,好心疼!

二喜作为富贵的姑爷,他虽然身有残疾,没有父母。自从到了富贵家,带人翻新草房,铺设排场借钱结婚是把富贵当自己的亲人,以尽孝心。

作为丈夫,他疼爱凤霞,珍惜凤霞。在医院医生让他选择要大人还是孩子的时候,他毫无犹豫的要大人。在凤霞死了埋进坟地的时候,他指着旁边跟富贵说,把他埋在凤霞旁边。

凤霞死后,他作为父亲,每天用布袋背着儿子出去打工,看到喂奶的女人就给人家一毛钱,让人家给自己儿子吃几口。儿子三四岁了跟着富贵来到乡下,二喜不放心,每天收工后走十来里地回来看儿子。

唉!二喜在一次拉水泥板的时候,出了意外被盖在板底下丧命,他发出的最后一声呼喊是自己儿子的名字……苦根

苦根,是富贵的外甥,就是凤霞的儿子。他一出生就没有母亲,在父亲的脊背上长大。

他伶牙俐齿,乖巧懂事,父亲二喜死后他跟富贵在乡下相依为命,短暂的快乐了一年时光。

暴雨来临前夕,富贵为了抢收地的棉花,要苦根跟他一起,可是苦根发烧头晕不舒服,就这样还是顺从了富贵坚持干完地里的活。

回到家,富贵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苦根趁富贵不在家吃的太多,撑死了,死时也不过五六岁。

苦根死后,富贵慢慢攒够了买牛的钱,因为苦根生前很想要一头牛。现在富贵也需要一头牛。他来到集市,正好碰到一头要宰杀的牛流泪,富贵心一软,就买下来。

富贵牵着回家了,给牛起了一个名字叫“富贵”,从此两个富贵相依为命。

当富贵跟收集民谣的倾听者讲完自己的故事后,牵着他的老牛唱着歌消失在旷野中。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当和尚。

人的一生从少年,中年,老年。从不更人事放任自流,到为生存碌碌而为,钱啊,财啊,名啊,利啊,最后都是一场空。

我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呼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呼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黑夜在常人眼里是不幸,是苦逼。然而作者在这里把黑夜当成儿女来善待,来包容,来同情,来接纳。

就像富贵,他的人生轨迹可能是窄若手掌,然而他的心胸却是宽若大地的。他接纳并善待了他人生所有的善与恶,与命运友好相处,如此,生活的路才能走好,走远。

这部书是一本神奇,复读之后更坚信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