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西红柿被称为“狼桃”
西红柿最早生长在南美洲。由于它们娇嫩的颜色,人们对它们非常警惕。被视为“狐狸的果实”,又称狼桃,仅供观赏,不敢品尝。
西红柿首先生长在南美洲的秘鲁和墨西哥。它们是生长在森林中的野生浆果。因果实美丽鲜红,当地百姓怀疑其剧毒,故称之为“狼桃”,以警示他人不可食用,而将其作为观赏植物对待。
据记载,16世纪,一位名叫奥罗拉的英国公爵前往南美洲。他第一次爱上了这种色彩鲜艳、美丽的水果,于是把它作为爱的礼物带回英格兰,种在英国国王的皇家花园里,表达爱意。被视为珍贵的观赏植物,“爱情果”从此广为流传。
几代人下来,虽然叫“爱情果”,但没人敢吃西红柿。直到公元17世纪,一位法国画家抵挡不住番茄这样美丽可爱又“有毒”的浆果的诱惑,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颗,觉得酸中有甜,酸中有甜。
然而他却躺在床上等死,于是“西红柿无毒可食用”的消息迅速传遍全球。
18世纪,意大利厨师用西红柿做出了美味的菜肴,五颜六色,美味可口,客人们赞不绝口,于是西红柿成功走上了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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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也为古今医家所欣赏。它们性微寒,味甘,生津止渴,凉血养肝,清热解毒,治疗高血压和坏血病,预防动脉硬化和肝病。
据陆川《本草》记载,西红柿“健胃助消化,治口渴食欲不振。”高血压患者连续半个月早上空腹吃两个西红柿,有降血压的作用。每天吃2-3次西红柿代替水果,两周后对治疗牙龈出血有效。
诚然,古代传说中番茄剧毒已经被事实证明不可思议,但现代药理研究也发现,未成熟番茄中所含的碱,如果短时间内大量吸收到人体内,往往容易引起中毒。
其症状:恶心、呕吐、头晕、流涎和全身发热,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未成熟的西红柿不宜生吃,即使是熟食也要烧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西红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