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察三篇400字左右(来自2012)

关于道德观察的思考

四十年前,一对八十多岁的夫妇,因为传统观念,尽管他们生了两个女儿,但还是收养了一个男孩。可以说,他们对这个孩子呵护备至,溺爱到连自己的女儿都得不到这样的待遇。但久而久之,孩子变得任性、粗鲁、冷漠,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噩梦。

长期以来,邻居和亲戚一直担心他们的父母受到虐待,特别是他们的两个已婚女儿。因为父母的隐忍,他们被虐待后从不报警,这鼓励了他们的养子对八十多岁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爸,我是你爸!”"

四十一岁的一天晚上,他像野兽一样辱骂八十岁的父亲,老婆婆爬在老人身上求饶。忍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哥哥这样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她趁他熟睡用斧头将他砍死,然后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但最后的结果是我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当时我认为故意杀人即使有自首的情况也要判至少20年有期徒刑!但在这起故意杀人案中,首先有自首情节,其次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行为。200多名邻居联名请求法院宽大处理,最终判决只是判处她姐姐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这一判决无疑开创了中国审判史上的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子要这样判决?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之人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法律真正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这是人心向背的好事!

我为那个妹子庆幸,这样的法律能被人们接受和信服,是公平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虐待老人是绝对不可原谅的,也提醒我们盲目溺爱孩子的后果极其严重。“宠孩子如杀孩子”,从小父亲教导我的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个男孩该死,但他罪有应得。老天有眼,可以说人不报,天不报!

《孽债》中的母子之争在道德观察中,我觉得老母亲很可怜。所谓孝顺,苦日子,很有道理。我不知道那个男人怎么能在社会,电视和记者面前打他妈妈。他知道“孝”的含义吗?这样的人,还理直气壮的为自己辩护,伤害自己的母亲,还说自己是被母亲假冒的?正义何在?为什么这样的人渣可以活得那么自由自在,心安理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什么?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换句话说,如果他没有母亲,他会有今天的一切吗?这样一个儿子,娶了媳妇忘了母亲,只求年迈的母亲赡养自己,却被拒绝。那种悲伤,也许只有廖老太太才知道。他知道自己现在是别人的爸爸,如果有一天他的孩子这样对待他,他会怎么样吗?他不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吗?他也不想去想。现在他妈老了,能不能多吃点他?我能用多少?他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意义。一个欺负过自己母亲的男人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对懂得孝道的人的侮辱。不知道他还有没有良心。谁不讨厌这样的人?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诸德孝为先”的含义吗?

对法制报道中“爸爸,请不要打我”的思考

《虎毒不食子》的主持人就用这句谚语引出了今天的事件,故事的播出令人震惊和不解。

跟随志愿者,节目组来到了宁波的一个小村庄。透过一户人家的窗户,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被鲜血染红。小男孩脸上有明显的伤痕,脚上的血粘在鞋子上,让人心颤。孩子父亲蹲在院子里,对于记者的提问,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行为,并说:“没办法,我生气就打他们。”警察随后介入,一群好心人给孩子穿衣服,骂父亲的行为,但他不同意。我无法想象这个父亲对自己的孩子如此残忍。

在警察的陪同下,每个人都来到医院检查小男孩。他的脸上和头上有伤口,没有麻醉剂可以用于手术的缝合。医生为小男孩缝合了伤口,但他没有哭,只是说:“疼,我疼。”五岁的孩子吃了多少苦,然后得知两天没吃饭,好心人给他们买了吃的,孩子很快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进一步调查得知,孩子的父亲用美工刀、剪刀、针等工具对孩子进行了殴打,陪同的人也为孩子留下了伤心的眼泪。

医生检查后确认孩子父亲没有精神疾病,只是情绪控制能力差,建议分开一段时间。孩子的去留成了大问题。爷爷想养,但是不让养。妈妈想养,但是养不了。奶奶可以养,但是她不想养。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可怜的两条生命住进了养老院。他们活得很开心,不想见所谓的父亲。在那个幼小的心灵里,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害怕还是憎恨。

最后,孩子们回到父亲身边,去上学了。至于他们的生命,我们只能祈祷。

父亲恨铁不成钢可以理解,但他教育孩子的方式只会让孩子远离他,亲人之间的隔阂会更深。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罪,结果更是身败名裂。每个孩子都有享受快乐童年的权利,打骂的教育方式应该杜绝。自己的亲骨肉是妈妈心中的痛!孩子应该有自己维护自己生活的权利。

社会和有关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它只会带给我们无尽的悲伤和怜悯。希望各位家长改变对孩子的不当教育方式,让这种情况永恒不再发生。

法律报告的审查

今天《法制报道》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家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暑假,三个孩子去村子附近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个不小心滑到了深水区。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候,另一个12岁左右的孩子跳入水中,把掉进深水里的小伙伴推到岸边,自己却因为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淹死了。奇怪的是,被救者和另一个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悄悄把死者的衣服裤子藏起来,然后随便跑到邻居家借书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从而错过了寻找死者的机会,直到警察调查才说出真相...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惋惜。他舍己救人的精神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如果他叫大人来救人(因为不到十米远就有人),他也不会白白牺牲自己。虽然其他两个孩子应该受到批评,但他们怎么能幸免于难呢!尤其是被救的孩子,更要好好想想。如果没有死者的抢救,死的将是他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觉得从这次事故来看,一切都应该是安全的,尤其是在假期。如果不遵循这一点,就会毁了一个人,毁了一个家。

现代社会是一个权力膨胀、权利弱小、道德沦丧、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很多人对法律有疑惑甚至不解。法制报道,通过对当今社会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采访和详细分析,让中国人民更加了解法律,更加客观地感知法律,让“法制”二字更加贴近大家的内心。

今天看了《道德观察》这个节目,深受启发和感动,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含义。

罗微,一个19岁的女孩,不顾亲人劝阻,坚持为一个身患肝癌的陌生人捐献半个肝脏。她的无私和善良感动了我们。如果生活中有很多罗微,社会就会充满爱的芬芳。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学习她勇敢和乐于助人的精神。

尹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在危急时刻,为了帮助学生,不幸倒在了路上。老师见义勇为的事迹震撼了我们的心灵,人们发自内心地向她竖起大拇指,宣传她高尚的道德品质,以此来激励自己和更多的人。

税务局干部王丰收因见义勇为受伤,但没有留下姓名。记者采访他时,他淡定地说:“这只是小事,不值得表扬。”在他心目中,帮助别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是常事,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关心他人。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也放弃了很多——自私,胆怯,懦弱。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歌手丛飞多次为失学儿童捐演出费,甚至在身处险境的时候,还在惦记着那些天真的孩子。他是100多人的父亲。

身处困境的人,悲伤的人,拥有一朵花,感觉就像拥有了整个春天。我们只需要给他们一份温暖的爱。然后,我们将为他们创造一个快乐的天堂。

刚刚看了这一期的《道德观察》,有报道说一个“胆大”的网友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图文并茂,邻居一位86岁的老太太在不足六平米的猪圈里住了六年,她的六个孩子却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让蔡老太太住了六年。

不知道是炒作还是真的。央视记者果然敢怒不敢言,找到了老太太。电视摄像机真实地报道了老太太不到六平方米的“家”。据附近村民介绍,这个不到六平米的家以前是个猪圈,白天里面没有灯也没有电灯。家具只有一个箱子和一张床,床单和蚊帐都很破旧。自从六年前老太太的房子坏了,她就一直住在里面。她的六个孩子中有三个住在外地,两个儿子住在村里。两个儿子条件也不错。他们俩都盖了新房,老房子空着。但是,一直没有人给老太太住的地方。因为老太太有6个孩子,不在低保范围内,每天只靠收垃圾卖钱维持生计,其中收垃圾站的老板会出0。9块钱给老太太打那一针,真让人落泪!据她媳妇说,之所以不照顾老太太,是因为分开的时候偏心,什么都没得到。。。

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会相信这样的事情还存在于我们的和谐社会,除非被举报!落后导致无知。。。即使老人们未能教育好孩子,抚养好孩子,乌鸦依然有反哺的意思,绵羊回报跪着吃奶的恩情。怎么才能让人配得上?

道德观察述评

今天的道德观察是我能拯救你什么?讲的是16年前,村里一个姓葛的人发现了一个用袋子包着的女婴,带回家抚养。为了小女孩,男方不结婚。而他的母亲养大了这个叫葛翔的小女孩。经过16年的呵护,养了一个想一样的大人就不错了。葛翔发烧后,去医院检查发现得了白血病。葛老汉不忍心,听医生说女孩的哥哥姐姐可以做骨髓移植,救了她。在老韩的三观之下,他决定去找葛翔自己的父母。经过艰难的寻找,终于在邻村找到了葛翔的亲生父母。当小葛香的亲生父母知道自己被遗弃的女儿还活着时,他们非常高兴,当他们知道女儿生病了,他们就把葛香接回家,好好照顾她。

在小葛香父母家住了几天,又被送回葛老汉家。葛老汉去问了才知道,小葛香的父母没钱看病。记者提问时,他父亲说他出去工作了,没人照看。三天后,小哥香的亲姐姐,在外打工,听到这个消息后来看她。此时,小哥香因为没钱看病,失血过多双目失明。她姐姐看到这种情况,决定给她换骨髓。但是姐姐公婆不同意。婆婆说,如果把礼金都给了,过完年就结婚。“如果你救了你自己的妹妹,你就不会给我家添孙子了。我不同意。如果你坚持,就解除婚约。”葛翔的姐姐坚持要走。回到家,父母被她的举动感动,也许是因为发现了善良。

一家人带着礼物来到葛老汉家。她遇到的小葛香危在旦夕,妈妈抱着女儿流下了一行眼泪。五天后,小哥香走了。16岁的人生结束了。

我一边看一边流泪,被故事里的人情所感动。在善良的姐姐的带动下,小哥香走的时候并不孤单,大眼睛里期待的亲情得到了补充。小时候被父母抛弃,16岁的豆蔻就遭遇了这样的命运。一个含苞待放的蓓蕾就这样干枯了。我不知道她父母的感受,但是我很苦。想想吧。。。。。。

审查法律报告

古人说得好:“法不成,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由此可见法律是多么神圣和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学习法律,从小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在12: 38开设了专题栏目:“法制报道-自理训练营”,主角都是孩子。

有7个自理训练营,每一个的主题都和孩子很有关系,我最喜欢的是第六个。这一期的内容主要围绕“游泳”展开。它告诉我们游泳时应该注意的几点:

第一,不要在河边游泳。最近天气热,很多同学都有了去河边游泳的想法。其实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不了解那里的水情,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漩涡等陷阱,容易死。此外,洪水更有可能发生在夏季...所以,不要在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在深水中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哪里都可以游,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比你的身高还高,当你游得太用力的时候,脚下没有重心,手也没有东西可以抓,就有可能溺水。所以,无论如何,最好不要在深水中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看到有人溺水向你(未成年人)求救,你会怎么做?不要马上跳河救人,而是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找大人帮忙。如果你一下子跳下去救他(她),你可能救不了别人,也可能被他(她)当救命稻草打死。所以,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义气有为”,而不是“有勇有谋”。因为你还没有那个能力。

随着夏天的到来,市内各大游泳馆陆续开放,很多学生成了那里的常客。然而,许多人对游泳池的一些潜在问题一无所知。比如水世界金都游泳馆就有问题。去那里游泳可以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要经过消毒池,有的可以从旁边的小门进入游泳池。如果是这样,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给你。

还有,游泳池的水卫生吗?游泳时,我们经常会发现身边有很多漂浮物,包括树叶和一些黑色的异物。戴上泳镜潜入水中往下看,会发现水底长满了青苔。甚至一些不卫生的人,为了长时间游泳,会不道德地在泳池里小便,而且由于泳池换水时间不固定,往往会出现非常令人担忧的情况。

看了这一期的《法制报道》,改变了我对《法制报道》的印象。这个栏目不仅揭露社会的阴暗面,还关心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从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道德修养。今天,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大力提倡德治、法治和建立和谐社会。毫无疑问,《法制报告》栏目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舆论武器。

今天看了《法制日报》关于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吴保安一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复。吴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卖官鬻爵,上任仅8个月,就疯狂聚敛百万财富。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只判15年有期徒刑(会返还部分来历不明的财产,期间“表现良好”可能会减刑)似乎太过温和。相对于矿工可能无法兑现的12万元死亡赔偿金,可见人命还是有差别的。我不禁想起那句老话“一年知府抵十万雪花。”好像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都大。一个小小的县官为什么这么可怕?站在法庭上的吴保安和他的妻子王有许多“经历”。王说:“当书记不等于当县长。”吴保安在3年县长任期内,受贿仅10万元,但当上县委书记后,8个月就收了500多万元。不难看出,在一些地方,一把手的权力集中到了什么程度,按照权力划分赃款赃物的潜规则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我和吴有点怕收钱,但是没有办法。”吴保安的妻子王,退休后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往银行存钱。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她就频繁出入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一次,有时一天两三次。次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吴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直接戳中了官员财产监管的软肋,但建立健全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一句空话。为了制止卖官的腐败行为,笔者有个馊主意:与其让贪官卖官中饱私囊,不如将其合法化、公之于众,将卖官所得上缴国库或各级财政,再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社会主义中国怎么可以这么滥交?

最后,我们来回顾一下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那就要承担风险;利润100%,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利润300%,就敢胡作非为,甚至不顾被绞杀的危险。“卖官是没有资本的生意,利润300%以上。当官的能不疯吗?然而,疯狂可能意味着毁灭。

我不是小偷。小南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很强。初三下半学期的一天,她和妈妈去超市购物。妈妈被超市工作人员怀疑在超市偷东西,他们一起去了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警察局里,我母亲被一名女警察和超市员工搜查。我妈出来的时候发现女儿被超市员工搜身。据专家分析,只有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事后,小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障碍。医生分析,是因为一些创伤性事件损伤了精神。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查有直接因果关系。小楠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中考没考好。她成绩很好,很坚强。母亲欲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决此事影响孩子生活,判给超市精神抚慰金65438+万元。超市不接受一年就能治好的病,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据专家分析,创伤会伴随人的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该由法官自由裁量。

对于超市被盗的问题,他们应该自己购买防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