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给孩子起名,是必须要三个字的吗?听有人说不给名字为两个字的孩子办户口,真有这么滑稽的政策?
我国首部姓名登记单行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
《条例》中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第十三条)
《条例》规定:除依照第六条或者第十一条的规定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