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被收买,房子被抢,年龄越来越小...群众前途如何?

这个标题是一篇关于滁州市地税局局长吴宗波的报道,转载自网络。

吴宗波,滁州市地税局局长(原明光市地税局局长),1951出生,1979当兵,结过四次婚(前三任妻子均非正常死亡,第一任跳湖自杀,因其关系。

关系提升后抛弃他人),现在改为1955 165438+10月出生。到地税局后,他有个家人是党校的,研究生学历。现在可得的房产是:九套房子,四个门面(现已可得)

光明地税局宿舍和明光地税局办公楼旁边有几十亩地,已经卖了。违法所得过千万过早。

1.强占宿舍自用房产和车辆。

已经

拥有三套福利房(一套在明光卫校,一套在老税务局,一套在滁州)的吴宗波,在修建明光地税局办公楼时,征用了100多亩土地,其中一大半被私自卖给个人,进行分配。

个人包,地已经卖了(明光地税局院墙旁边)。明光市地税局成立后,员工没有宿舍,从工行购买旧宿舍13套,分给员工12套,给市领导1套。监督和转移

我在滁州的时候,就占了周政坤,朱飞,李斗玉(以他们姐夫名义买的)等六个人的宿舍,不让就被辞退,也不给优秀公务员评。这些有几十年工龄的公务员,至今没有解决。

房间,他们含恨搬出时,砸碎了玻璃,吴宗波还强行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了玻璃钱。此外,吴宗波还免费占用了工会旁边的广广市地税局宿舍的4套门面房(每套近50平方米)

广场,附近的门面房每平方米造价约二万八千元)。地方税收分成后,吴购买了大量汽车,几年后送人。另一辆李霞车从运输公司运来,税9万元,没几天就送人了。

我姐夫,更有甚者,买了五辆一次进不了家门的黑车当新车。每张普桑以654.38+0.4万元的价格预订,两年只花了1万元...

2.销售税

吴宗波在担任明光市地税局(1994-1999)局长时,吴宗波利用当时的财政政策卖税。乡镇为了增加自己的可支配收入,不惜用20%到25%来返还。

而且在当地向吴宗波买税也不是什么秘密,这样这些乡镇不仅能完成任务,还能额外获得75%的可用财力。他们一点也不知道他们是在饮鸩止渴。吴宗博用那些

一个听话,一个胆大,吴宗波就把明光市本该入库的粮食局和桥头收费站的税收,以每年25%的效益卖给有需要的乡镇。这是固定收入,而且

还有就是让信得过的主任、副主任替他们混仓,收取20%的好处费,比如把刘乡收的税放到潘村镇,潘村镇收好处费,潘村镇的税再转卖到紫阳乡等等。

一推,一半的税收一圈就进了他个人的口袋,吴宗波光卖税一年至少三四百万。这几年个人收入有几千万,就对比一下这个。

近几年粮食局、收费站(撤销)、信用社、电信局、供电局等税收大户入库会明确到哪个乡镇。每个乡镇在半年末或者年底都会有一些不正常的支出,这很重要。

一般由乡长书记或财务主任办理。

3.没有建筑投标。

明光市地税局在1996征用100多亩土地后,一方面将一部分土地圈为己有,另一方面出资3000多万元修建办公楼,15%回扣不经招投标直接中饱私囊,早已不是秘密。

4.先买官再卖官。

1993年,吴宗波从原市委书记、人大主任薛先造(已判刑7年)手中买通了局长,在明光家喻户晓。这在原市委书记的笔记本上记录得很清楚,检察院也找过他很多次。

说话,然后放下。来到明光市地税局后,他变本加厉地行贿。1997年,他在地税征管上花了37万元给新任市委书记陈冰冰和现任妻子买了一辆本田。

是不同的人。然后把帽子卖下来收钱。在明光市地税局,谁听话,谁给钱,谁就能当负责人,一大半局长都是工人拿的,不管人品如何。

头衔,只要你听话,为它做事,就给你权利和帽子。当时明光市地税局流行一句话:“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这是从当时谁是导演,谁是导演,那些责任就知道了。

强势、优秀的业务人员无法施展才华,那些年为他们收钱的志同道合的分局长、局长等人,依然是他们的同伴。他们指鹿为马,鱼为纳税人。希望有关部门让这项工作无法进行。

那些不会写演讲稿,甚至讲不完整的话,只会玩政治,已经过了退休年龄的人,不危害国家,不危害人民,不危害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