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有什么要求?

用一个通用的名称就可以了,但是注意产品名称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产品名称还应避免以下情况:

(1)包含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人名、地名、国名、公司名、商标、代号、型号或产品名;

(2)不恰当、抽象的名称,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品”等;

(三)“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发动机的汽车”等描述技术效果和内部结构的名称;

(4)产品规格、尺寸、比例、数量单位的名称,如“21寸电视机”、“中号书柜”、“一副手套”;

(5)以外文字符或无明确中文含义的字符命名的名称,如“Clarice Bottle”,但可以使用含义明确的知名字符,如“DVD player”、“LED light”、“USB hub”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