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16周岁以下公民变更现姓名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流程: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查和批准程序。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当地派出所,并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2、受理的户籍窗口凭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文当场办理变更手续。←br \8592;

首先,孩子们需要材料来改变他们的名字

1,本人或父母申请;←br \8592;

2.户口本;←br \8592;

3.名称变更和更正的原因及相关证明。←br \8592;

第二,改变孩子名字的过程

1,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查和批准程序。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当地派出所,并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2、受理的户籍窗口凭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文当场办理变更手续。←br \8592;

三。更改名称时的注意事项

1、16周岁以下公民欲变更现姓名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2.年满16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现姓名的,应当填写申请报告,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件原件及相关证明(有单位的,须有干部简历或招聘表并经单位核实签字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3.父母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方可申请变更。4.离婚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并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1)。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主要生活来源为本人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变更姓名。如果他们的父亲和继母,或者他们的母亲和继父要求改变他们的名字,他们必须获得他们自己的同意;(二)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父亲、继母,或者母亲、继父协商同意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姓名变更,由其父亲与继母,或者其母亲与继父协商决定。5.公民要求添加“曾用名”的,需要添加的“曾用名”必须是该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时使用的姓名。←br \859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其父母或者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br \8592;

第1016条

自然人决定或者变更姓名,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或者转让姓名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r \8592;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