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数量多了,就要分支。
超过3人
党章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解放军连队等基层单位,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扩展知识: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给上级党委写建立党支部的指示。请示的内容包括:简要说明所设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人员数量;现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人数,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已成立的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和成员编制计划。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由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
3.召集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成员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请求的主要内容包括:
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情况简介,包括时间、到会党员、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和党支部成员的分工。
5、上级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