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人的名、字、号?

名、字、号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现象,它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名是要记人家谱的,是很尊贵的。依文字记录,古时婴儿出生三月命名,且很注重,通常是长辈和老师取的,也是长辈和老师(包括以后的上级)称呼的。为了表示其尊贵,在一般公开场所是不能随便称呼的。

名和小名、笔名是两回事,小名(乳名)是孩子刚出生后随便取的,为了表示亲切,小名可以用“猫呀”、“狗呀”“花呀”、“草呀"等这些俗气的字眼。有的人迷信,认为小名越难听,孩子就越好养活;还有希望孩子身体健康,就取为“墩墩”、“壮壮”等。

笔名,自清末以来,有些人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不想用真名,就取个笔名。如:老舍原名舒庆春,老舍就是他的笔名。

也称表字,它是按照人名中的字义另取的别名。根据我国古代礼仪,男子二十岁成人,进行冠礼并取字;女子十五岁可嫁,举行笄礼并取字。

说明他们已长大成人,可以谈婚论嫁了。取字在古代一般仅限于士大夫和知识分子,贫民百姓则有名无字。古人的字与名有着很大的关联,字通常是名的解释或补充,二者互为表里。《颜氏家训》中有“名以正体,字以表德”的提法。

字是在公众场所使用,成人后用途最广。如:汉人韩延寿,字长公;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同义;韩愈,字退之,为反义。古代在男子“字”的前面加“子”表示对男子的尊重,如宋代文学家苏轼,字子瞻;赵云,字子龙。用“德、公、元”等褒义词起字,也表示对男子的尊重或美称。如:刘备,字玄德;张飞,字翼德;陶渊明,字元亮等。

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是人名字以外另起的称谓,与名、字往往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可分为别号、赠号、绰号、法号、年号、谥号、庙号等。

名人雅士起的号,谓“雅号”,如诸葛亮号卧龙先生,唐代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宋代苏轼号东坡居士,明代唐寅号六如居士,清代郑燮号板桥等。有些另4号的使用率远远超过本名,如苏东坡、郑板桥等。别号是使用者自己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辈的局限,所以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某种情操。别号中常见的“居士”、“山人”之类就是表示鄙视利禄的意思。有用号明志的,如宋周敦颐称濂川先生、明归有光称震川先生、王夫之称船山先生等。

绰号,往往是被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认的称谓,又叫诨号、混号、混名,如《水浒传》里梁山上一百零八人个个都有绰号,如“花和尚”鲁智深、 “黑旋风”李逵等。“花和尚”、“黑旋风”都是绰号,且符合人物的性格、特长或生理特点。

谥号,古代的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要根据他们的生平作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谥往往分为褒义的,如文、武、明、庄、景等;还有贬义的,如炀、厉、灵等;还有表示怜悯的,如哀、悼等。

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人的名字又有了变化。封建社会姓刘的姑娘嫁给了姓赵的人家,结婚后,她的姓名就成了“赵刘氏”。现代人也有用此办法取名的,但不同的是把那个“氏"字换成了自己的名字,如“李佩珠”嫁给了一个姓“王”的丈夫后名字就改成了“王李佩珠”了(香港妇奇结婚后这样起名的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