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营业执照叫什么名字
自己取名字,办理流程:
1,想好自己养殖的名称,(想2-3个为好,以便备用)
2,带上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部门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领到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意此表不能丢失,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要交回工商部门的。
4,带上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辖区的畜牧局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
5,拿到动物防疫合格证后,带上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部门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就可以了,一般情况要是不用排除的话十多分就就能搞定。
1、《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厂、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场所及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规模化、专业化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