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改变我的出生名字吗?
我能改变我的出生名字吗?宝宝的出生是每对夫妇最开心的事。孩子出生后,要起名字,办理出生证。给孩子起名很重要,关系到生活。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出生名字能不能改以及相关信息。
出生名可以改吗1 1。孩子出生证明的名字可以改吗?
如果出生证明的名字可以改,可以自己用笔写。当然最好是打电话给医院打印出来。只要不违反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孩子父母双方证件齐全,那也行。别说还没入户。即使你做了,16以下的公民也可以改名字。需要村居委会证明的,需要到派出所填写《公民变更身份信息申请表》,带上户口本,到派出所录入变更信息,然后到县公安局户籍部门审批。审核通过后,可以到派出所打印。
但是出生证上改名字比较麻烦,因为出生证是医院发的,而且在发之前已经告知请写下你的名字考虑一下,还要在卫生部内网备案。所以你说你的出生证名字不要了,改起来很麻烦,因为这意味着你之前的出生证作废了,然后你要补办一个。具体细节需要去医院问产院产科。
如果你不想要名字,改名字很简单,就是你用了出生证之后,再改名字,你不想要的名字就会出现在户口本上,叫以前的名字,这个方法最简单快捷,几块钱就能解决。
二、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院: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及时办理。有的要在孩子大人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有的可能要稍微久一点,但是一定要注意办理时间,不能太懒,不然事情就耽误了。
2、孩子的名字:自然,在给孩子办理出生证的时候,一定要给宝宝起个好名字。宝宝的名字必须由两个人协商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开出,就无法更改,会有不必要的麻烦,也会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情,引发家庭纠纷和矛盾。
3.双方父母的身份证:申请时需要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要与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称相符。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必须带结婚证,但不需要同时带两份结婚证,一份即可,父亲的或者母亲的。
5.办理流程:在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之前,医院一般会提前受理保八马宝的身份信息,当地已带齐证件的部门可以按照办理流程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入院的信息和你携带的证件信息名称。
我可以改变我出生时的名字吗?一般我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改的。
第一,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开具的,为了严格管理,医院在开具的时候也要在卫生部门的内部网站上记录。
二是因为办理不收费,国家为了避免浪费国家资源,不允许随意更改。如果想改名,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来的医院产科,看看能不能把出生证明的名字改了。如果不能改名,建议你在孩子落户的时候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更改,然后在准生证上的名字上做意见,作为以前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有派出所的城镇,以派出所辖区为户口管辖地;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以乡、镇管辖为户口管辖。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
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分散居住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部队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畜牧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帐户。,应由指定的合作社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登记在户口。
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吗?3一般宝宝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改的,因为出生证明是一个唯一的编号,证明了孩子的出生信息。出生证明要提交到卫生计生网站,医院填好之后会在网上备案,标签是唯一的。出生证明一经打印签发,不得更改。但是后来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可以依法更改的。
如何开具出生证明:
1,出生医院: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及时办理。有的要在孩子大人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有的可能要稍微久一点,但是一定要注意办理时间,不能太懒,不然事情就耽误了。
2、孩子的名字:在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时,自然要给宝宝起个好名字。宝宝的名字必须由两个人协商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发了,就不能改了,会有不必要的麻烦,会有回避。一方当家,另一方不知情,引发家庭纠纷和矛盾。
3.双方父母的身份证:办理时需要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应与住院时录入的信息名称一致。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必须带结婚证,但不需要同时带两份结婚证,一份即可,父亲的或者母亲的。
5.办理流程:在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时,医院一般会提前受理保八马宝的身份信息,当地已带齐证件的部门可以按照办理流程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录取的信息和你携带的证件信息名称。
重新提交程序和材料
在正规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及相关材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无姓名,无法处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病历(分娩医院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健康证明(出生证明);孕产妇保健书(我院建立的卡片)。
3.办证时间: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律文件。一旦办理,新生儿的名字不能更改,需要新生儿的父母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出生后三个月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关于办理家庭分娩婴儿出生证明的规定:
1.由持有家庭助产士技术资格证书的助产士接生的新生儿,家庭助产士应当出具包含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病历,并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2.对未经许可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家庭助产士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所接生的新生儿,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应当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要求新生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旁证: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新生儿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亲子关系的旁证:指助产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出生病历,新生儿父母或者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或者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者亲子鉴定证明。
(2)更换方法如下
(一)出生医学证明在申报户籍前遗失的,应当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正反面;
(2)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首页。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 65438+10月1后出生的婴儿(边远贫困地区从1996年3月1起)。
具体更换程序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