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的经营范围

“农家乐”经营者通常利用农村庭院、果园、花园、池塘、农场、牧场等乡村景观或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游客,为游客提供以农牧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体育、住宿、餐饮、农事体验等服务。

“农家乐”经营可以整合捕鱼、采摘、餐饮、食品加工等服务。

具体来说,农家乐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1,特色食品,主要提供吃喝等服务;

2、门票,部分农家乐有门票;

3.合作;

4.广告;

5.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

6.具有地方特色的特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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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操作注意事项

农家乐虽然是一个充满机遇的行业,但普遍缺乏规范和管理。因此,应对农家乐的经营进行监管和规范,促进市场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农家乐管理注意事项:

1,组织推广。

包括景区宣传,以重点景区为重点,带动、辐射、吸收周边村庄农民参与旅游接待和服务。

2.政府推广。

政府主导乡村旅游规划设计,投资开发核心景区,吸收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

3.公司推广。

“公司+农户”的管理模式,出台优惠政策,引进有经济实力和市场管理能力的企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引导和组织农户开展风土人情、渔农耕文化等旅游活动。

4.精心规划,加强监管。

注重整体性和连续性,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风貌、特色和文化特色。同时,要对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的每一个细节进行监管,加强旅游专业人员和乡村旅游集体的培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服务品牌和形象。

5、突出特色和自身优势。

比如突出乡村的地域风情和传统文化优势,挖掘典故等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在建筑、农耕乃至旅游活动的设计中,尽可能地体现地域风俗、风格、生活习俗等特点。同时,也要注重突出绿色、环保、休闲、娱乐的特色。

二,农家乐的根本发展

1,发展“农家乐”要以“农”为根。

经营者要通过真实的农民生活场景和展览吸引游客;餐饮接待设施可利用自有宅基地和现有生活设施进行改建或完善,应充分体现农村、农业、农家乐、农民的乡土气息。

2.“农家乐”的发展应以“家”为形。

“农家乐”要以家庭为单位,其形式要体现家庭的形式。既然是“家”,规模就要适度,发展要有特色而不是大众化。

3.“农家乐”的发展要以“乐”为魂。

以音乐为魂,就是要弘扬“农家乐”的文化内涵,深挖、突出特色、做项目,让“农家乐”旅游充满魅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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