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更名有哪些手续?

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姓名符合更名条件,都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提交更名手续。那么在他们改名的过程中是如何规定流程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内容。

1.农村户口更名有哪些手续?

1,写个改名申请(改名申请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现在n岁。因为邻居和N个人同名,给我的学习、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所以申请改名为XXX,希望能获批。申请人XXX)。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学生去学校开证明,证明自己是该校学生就行)。

3.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更名申请表,加盖户籍专用章,由段警和所长签字)。

4.在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16岁以上公证,但不是很严格,200元就省了公证费)。

6.在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16周岁以下不需要这一步)。

7.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重新打印一份新的户口本。

8.所需资料:户口本,身份证,1寸照片2张,制作费用14。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完整写明变更姓名的理由,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其父母或者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窃取、伪造。《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姓名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