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想用了,上户口能改名字吗?怎么办?
可以改的,只要在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在后面备注一句话,意思就是说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与上户口的名字一致,由什么改为什么,然后盖个手印就可以了。派出所改名字流程: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已满十八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依据当地规定执行)。5、公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证。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八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8、提供新的户口薄,身份证,2张免冠(不带帽子,头发不遮盖脸部)1寸照片,交给户籍部门做新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