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做什么的?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整合法院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纠纷解决资源的多元调解平台,可以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灵活组织调解;可以实现调解协议在线制作、在线司法确认,提高调解效率;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官的指导下网上申请立案。
法院调解的效力
法院调解的效力如下:
1,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法院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民事权利义务得到确认,民事纠纷得到解决;
2.结束诉讼。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法院调解生效后,诉讼程序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案件再次审理或者作出另一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
3.它具有强制力。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确认的义务。
从上面可以看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的网上调解平台。采用“互联网加法律服务”模式,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42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第143条
适用特别程序、监督程序和公开提醒的案件,确认婚姻等身份关系的案件,以及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其他案件,不予调解。
第144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或者调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145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拖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