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是怎样的?

乡镇司法所属于基层司法所,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乡镇司法人员属于行政编制人员。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的基层政法组织之一。它与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共同构成了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系统,成为我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的重要成员,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

乡镇司法所的职责:

1,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事纠纷的调解;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救助;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4.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

5、组织法制宣传教育;

6.组织基层依法治理,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扩展数据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

1,应聘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法律事务文书代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相关法律服务。

基准源

百度百科-基层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