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亲不到场如何改姓
亲生父亲不到场改姓流程如下: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改名字需要手续如下: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3、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改名字的人要求如下:
1、改姓的要求:改姓主要发生在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更改,以及收养关系变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的情况,这样是允许改姓的。
2、改名字的要求:改名字的条件范围,小孩子的乳名改为学名的,还有就是名字当中有不常见的冷僻字的,还有就是名字出现歧义甚至是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是带有不良含义的。
3、不可改名字的:正在进行民事纠纷、收监服刑、在校的大中专学生,还有就是个人的信用记录有严重不良记录的。还有就是之前变更过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是不允许改名字的。
综上所述,根据改名者的年龄不同,在改名字的时候由谁办理跟具体的要求都会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