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有哪些程序?
一.儿童姓名的登记
1,公民姓名登记原则,姓名是公民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个性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依据。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请出生登记时,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2)公民姓名登记。派出所在登记公民姓名时,除异姓外,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填写姓名,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隐晦字,姓名中不得含有字母、符号、数字。
二、更名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姓氏登记。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
2.因收养而改姓的;
3因涉外婚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姓氏的;
5.女方原夫姓申请去除夫姓;
6 .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姓名变更登记。
1由出生名改为学名;
2 .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近亲属同名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再婚或者收养要求变更姓名的;
4.名称中含有难识别的隐晦字、异体字、繁体字;
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误导、歧视或伤害我的感情;
6 .公民出家或出家;
7名称低俗不雅,违背社会公德;
8.女性改姓为名;
9 .其他特殊原因。
第三,不改名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父母离异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不能达成协议的;
(四)变更名称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容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四、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更名所需材料
1账户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亲自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3 .学校同意更名证明(在校学生);
4.父母(离异父母)签署的同意书;
5.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改名);
6申请人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更名所需材料
1账户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2本人书面申请(包括变更原因,自愿承担因变更名称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3 .公证处的公证书;
4 .单位同意变更纠正的证明(仅适用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5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调查核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6申请人户口簿。
动词 (verb的缩写)有关注意事项
(1)在处理公民申请更名时,应坚持尊重公民意愿、有所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成年人更名。
(2)公民原则上只能更改一次姓名。
(3)成年人申请更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变更。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征得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当由双方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下落不明的,由父亲或者母亲出具保证书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
(五)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允许当事人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主要收入来源为自己劳动的未成年人决定改名;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下,父亲与继母,或者母亲与继父协商同意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姓名变更,由其父亲或者继母决定,或者由其母亲和继父协商决定。
(6)姓名变更后,仍应在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中明确记载原姓名,多个“曾用名”一并记载;严禁不改名字直接加“曾用名”。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在登记其下一代时,只能根据被收养人及其妻子已有的姓氏确定其姓氏。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姓的(被收养人姓归祖的),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姓证明、收养人同意、户口簿,经县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办理。
六、审批权限
未成年人改名,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还祖名者”、成年人改名,由县公安局审批。
七。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变更姓名;“回祖姓”和成年人改名,受理申请后30天内办结。
改名字是一个比较麻烦的过程,第一次给孩子起名的时候一定要小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