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
公司名称有以下要求:
1,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得含有其他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3、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由行政区划、品牌名称、行业、组织形式依次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国家”、“民族”、“国际”等字样。
6.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